万绍芬简介
万绍芬,女,生于1930年8月,江西南昌市南昌县三江镇后万村人。曾就读于三江小学。195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大学学历,律师。新中国的第一位女性省委书记。
1948年在江西国立中正大学(江西农业大学前身)经济系学习并参加中共地下党外围组织和学生运动,1949年毕业。
1949年5月协助军管会接管学校工作,转入江西省委八一革命大学。
1950年任青年团江西省南昌市总支部书记、团市委办公室主任,青年团南昌市委常委、青工部部长兼市工会常委,团南昌市委副书记,团省委委员、团中央候补委员,在中央团校学习一年。
1957年11月任航空工业部国营514厂党委委员、厂团委书记、厂工会主席,团中央候补委员。
1966年---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。
1970年7月任第三机械工业部秦岭公司生产部组长。
1974年6月任江西省知青办宣传处负责人、处长、副主任、党组成员。
1982年任江西省劳动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。
1983年3月任江西省妇联主任、党组书记,全国妇联执委。
1984年4月任江西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。
1985年6月任江西省委书记,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。
1988年5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、党组副书记(正部级)。
1988年12月---1995年 10月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(正部级)。
其它任职: 中共第十二届(1985年9月增选)、十三届中央委员,中共十四大中央纪委委员。全国人大第六、七、八、九届代表,第八届常委、外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第九届常委、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。曾任中华海外交流协会常务理事,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,现任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。
主要作品:1941年开始发表作品。199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。著有文艺评论《爱护文艺人才,出好精神作品》、《以满腔热情爱护作家、艺术家》,散文《访南太平洋岛国散记》、《耕耘》、《播种》、《献给共青人》、《良师颂》,论文《发扬“动感情、动脑筋、动真的”三动精神,加快老区建设》、《改革不能迟疑动摇,开放不能等待观望》等。《孩子成长的学问》(主编)获江西省优秀作品奖,广播专稿《开发我们的精神宝库》获优秀广播特别奖。于2012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个人传记《秋水长天》。